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2018年7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6.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改造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一、现有项目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南厂区和北厂区,北厂区项目主要包括:65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项目、60万吨/年沥青改质联合装置项目、10万吨/年气分项目、1.5万吨/年MTBE装置项目、炼化废气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暂时储存设施、5万吨/年硫磺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液化气罐区工程项目,南厂区项目主要包括: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项目、80万吨/年汽柴油加制氢联合装置项目、焦化切焦废气回收治理项目。
现有项目废气排放口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各污染物监控浓度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废水经依托的史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五干排,现有项目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6.5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化工产业园郝纯路西炼化路3号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在现有1.5万吨/年MTBE装置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将甲基叔丁基醚产品规模由1.5万吨/年提高至6.5万吨/年,同时增加甲醇回收单元,其他公用工程与全厂其他项目共用。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MTBE6.5万吨。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洋洋 联系方式:15166292939 邮箱:715604753@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化工产业园郝纯路西炼化路3号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沃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或者附件1)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www.shandongwode.com/gongshigonggao/
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可以前往以下地址进行查阅。
查阅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化工产业园郝纯路西炼化路3号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刘洋洋 联系方式:15166292939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厂区为中心,边长5km范围内公众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应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或者附件1),可向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提交方式为信函、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告开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