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罐区仓储经营改造项目建设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化工产业园郝纯路西侧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院内;(E:118°21′32.400″ ,N:37°25′22.800″),项目占地面积1960m2,总投资50万元。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现有20个储罐(实际改造14个储罐),共5.8万立方米(实际4.5万m3);同时对装卸车平台及相应管线进行改造,用于汽油、石脑油、混合芳烃等石化产品储存及转运,并于2024年12月12日全部改造建设完成,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2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罐区废气G1,装车废气G2,主要污染物均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甲苯、二甲苯,废气进入低温柴油吸收+RTO焚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W1,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初期雨水W2,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上述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东营开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基础减震。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罐底油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上述产生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山东海科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