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浩建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性能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建设于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史口镇府林路1号中浩建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厂区内(东经118°22′42.56″,北纬37°24′45.86″),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占地面积33333m2。
项目新上BMA(甲基丙烯酸丁酯)生产装置、储存罐区、BMA成品库、装卸车站台、控制室(内含机柜间)、辅助用房、变配电室、门卫、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同时配套完善相应水、电、气等辅助配套设施。本项目可实现年产2万吨甲基丙烯酸正丁酯、4500吨甲醇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项目于2022年9月底开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了《东营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责改字[2023]东(四)01号),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建设,并补充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023年6月,中浩建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绿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10万吨/年高性能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7月27日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审〔2023〕59号)。
10万吨/年高性能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生产设备及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于2024年9月8日建设完成,生产设施、配套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等调试起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抽真空废气、装置不凝气、储罐区和装卸区废气,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冷凝+吸附+蓄热燃烧)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机泵及地面清洗废水、萃取废水和初期雨水,废水经管道输送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间排标准及东营利源环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东营开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基础减震。
固体废物:本蒸发余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新增污泥、化验室固废、沾油废抹布、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蒸发余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新增污泥、化验室固废、沾油废抹布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中浩建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