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7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2万吨/年油田钻采化学品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一、现有项目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项目包括20万吨/年石油磺酸盐及配套项目(项目于2012年4月取得了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12]59号)和年产1500吨高活性表面活性剂中试车间项目(东环审[2021]23号)。
其中20万吨/年石油磺酸盐及配套项目拟建生产装置包括60×104t/a基础油生产装置(1套)、35×104t/a 丙烷脱沥青装置(1套)、20×104t/a 改性沥青装置(1套)、35×104t/a 溶剂抽提装置(1套)、20×104t/a精制磺酸盐填充油装置(1套)、2×104t/a 气相磺化装置(5套)、3×104t/a 液相磺化装置(3套)、5×104t/a PS(磺酸盐)分离装置(1套),共14套生产装置。
在实际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化、公司经营等情况,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决定对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并编制了变更报告,一期项目建设7×104t/a液相磺化装置1套、3×104t/a PS(磺酸盐)分离装置1套、5×104t/a中和调配装置1套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建设60×104t/a基础油生产装置1套、35×104t/a丙烷脱沥青装置1套、20×104t/a改性沥青装置1套、35×104t/a溶剂抽提装置1套、20×104t/a精制磺酸盐填充油装置1套、2×104t/a气相磺化装置5套及配套设施。目前,项目一期建设已完成并完成环保验收,二期不再建设。
年产1500吨高活性表面活性剂中试车间项目现已建成,2023年3月完成验收,现状暂时处于停车状态。
现有项目废气排放口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各污染物监控浓度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废水经大明热力污水池暂存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康达(东营)水务有限公司入水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康达(东营)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神仙沟,现有项目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万吨/年油田钻采化学品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海港路以北、东港路以西的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在共用7万吨/年液相磺化生产装置(石油磺酸盐装置)的磺化剂配制工序、磺化中和工序、溶剂回收工序、尾气处理工序及产品精制工序五部分的基础上,新建溶解工序和烘干包装工序,进行磺化沥青的生产,公用工程与全厂其他项目共用。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油田钻采化学品(磺化沥青)2万吨。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冷军誉 联系方式:136 9546 4554 邮箱:715604753@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海港路以北、东港路以西的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沃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或者附件1)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www.shandongwode.com/gongshigonggao/
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公众可以前往以下地址进行查阅。
查阅时间: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海港路以北、东港路以西的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冷军誉 联系方式:136 9546 4554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厂区为中心,边长5km范围内公众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应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或者附件1),可向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交,提交方式为信函、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告开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山东大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