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的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与《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2016年7月1日)文件,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 号)东营市东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清洁生产重点企业,要求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企业于2024年4月委托山东沃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24年5月通过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5年2月完成了本轮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完成了全部可行方案,并投入运行。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果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一、审核成果
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1个,其中中/低费方案10个,高费方案1个,方案已全部实施。
方案总投资495万元,获得经济效益2709万元/年,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节水 300 t/a ,节约蒸汽 300 t/a,节约用电 5500 千瓦时/年,减少废水排放4824m3/年,节约了资源和能源同时减少了污染物的产排。。
二、联系人及方式:
审核企业:东营市东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庆娟 联系电话:13054668873
三、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