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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1.5万吨/年盐酸羟胺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1浏览次数:

根据201871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的要求,现将有关1.5万吨/年盐酸羟胺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报批)信息公开如下:

一、现有项目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赫邦化工现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共有17,分别为: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搬迁)改扩建项目及配套工程、4万吨/年三氯乙烯项目及配套工程、12万吨/年甘油法环氧氯丙烷项目及配套工程、8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及配套工程、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搬迁)氯化氢(无水)提纯技改项目、1.45万吨/年石墨烯分散液项目、1.5万吨/年盐酸羟胺项目、污水站异味治理项目、1.6万吨/年二元醇类及碳酸二辛酯项目、二元醇装置联产1万吨/年电子级乙酸乙酯项目、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环保节能综合利用技改(焚烧炉)项目、盐酸工序尾气排气筒改造项目、污水站VOCS治理升级改造项目、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项目1.5万吨年盐酸羟胺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液体氯化氢充装改造项目

现有项目废气排放口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各污染物监控浓度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1 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康达(东营)水务有限公司入水水质标准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 标准)后排入康达(东营)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神仙沟,现有项目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5万吨/年盐酸羟胺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高端石化与新材料产业园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现有5000/年盐酸羟胺装置包括氨肟化单元和肟水解单元,本项目氨肟化单元工艺不变,只针对肟水解单元改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肟水解单元新增水解反应塔及其附属设备、母液提浓塔及附属设备,由原有肟水解精馏反应塔+反应提浓釜式反应法改为肟水解精馏反应塔+母液提浓塔塔式反应法,同时母液提浓塔配套增加5结晶釜,用于母液提浓塔提浓母液的结晶;

②拆除3台大二合一、2台小二合一、螺旋给料机、盘式干燥剂设备,离心、干燥工序由原有二合一分离设备+盘式干燥机改为离心机+流化床干燥机

③拆除1套乙醇精馏回收设备1套,分离固体物料清洗由原乙醇清洗改为水幕除尘吸收塔塔液清洗

将原有2一级提浓釜/塔改为2丁酮中和釜、2丁酮萃取塔,1二级提浓釜改为预结晶缓存釜,2反应精馏釜/塔改为废水汽提塔/釜;

⑤将原油氯化氢吸收塔/釜改为反应液混合釜,由原有采用氯化氢气体改为31%盐酸,降低环境风险。

⑥新增丁酮肟罐装设施1

项目完成后,31%盐酸替代氯化氢气体,降低了环境风险,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同时降低装置能耗,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装置综合效益。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栋栋     联系方式:15605466166     邮箱:715604753@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高端石化与新材料产业园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沃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或者附件1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www.shandongwode.com/gongshigonggao/

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公众可以前往以下地址进行查阅。

查阅时间:20231011-2023101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北

联系人:王栋栋    联系电话:15605466166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厂区为中心,边长5km范围内公众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应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或者附件1),可向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提交,提交方式为信函、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告开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20231011

(已压缩)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盐酸羟胺装置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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