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25吨备用燃气锅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全本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5月26日至6月23日,20个工作日,期间有相关问题,请咨询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25吨备用燃气锅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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